办卡“后悔药”来了,健身卡“七天冷静期”内可退费

健身“7天冷静期”来了,对于一时头脑发热,冲动消费的朋友来说,确是一个福音。

北京商报2021年3月18日
不少人第一次走进健身房,本来只是想看看,没想到在销售的汹涌“攻势”下,一冲动就花大价钱办了健身卡,信誓旦旦要好好健身,结果没过两天就后悔了,一年到头去的时候屈指可数。
 
近日北京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开征意见,顾客在未开卡使用健身服务的情况下,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健身“7天冷静期”来了,对于一时头脑发热,冲动消费的朋友来说,确是一个福音。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上海、北京先行

月16日,由北京市体育局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修订完成的《北京市休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为2021年3月16日至3月22日。示范文本规定,修订的合同主要适用于向消费者提供健身服务指导的健身房、各类体育健身场(馆)等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体育健身预付费服务交易。私教课和体育技能培训不适用于本合同。
 
本次示范文本修订有三大亮点:
 
一是进一步细化服务内容,设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选项。
 
示范合同的第二条对健身房承诺提供服务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可选的服务项目包括健身器材、健身场地、免费团操课、游泳、淋浴、临时更衣室、公共更衣柜等。
 
健身房应当为顾客提供合格的设施、器材,并配备符合规定的救护救生设备及救护人员。同时经营单位应当为消费者的身份、健康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二是设立了7天冷静期,并明确冷静期内解除合同的退费规则,预防因冲动消费引发的纠纷。
 
示范文本规定,甲方自签署本合同的次日起,有7天冷静期,冷静期期间,在未开卡使用健身服务的情况下,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乙方经与甲方以书面、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确认退费申请后,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全部预付费用。
 
三是对退费及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减少退费纠纷,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健身房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存在擅自变更服务地点、提高承诺的服务价格、缩短休闲健身卡的有效期限、减少承诺的卡内包含项目、关闭单店休闲健身卡所属门店、增加休闲健身卡使用的限制条件等严重影响顾客利益行为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办法,协商不成的,顾客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健身房在扣除已消费金额后,一次性返还预付费余额。
 
事实上,北京不是第一个提出健身卡设置“七天冷静期”的城市。
 
2020年10月22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曾倡导健身行业“付款后的七天内未消费无理由退费”。深圳市多家健身企业也积极响应号召,向消费者承诺:“付款后七日内未消费的,可全额退款,不捆绑销售私教服务。”
 
2020年11月5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上海市体育局等共同制定了《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其中备受关注的“健身会员卡办卡七天冷静期”于1日正式落地。

网友希望全国推行,业内人士怎么看

消息一经公布就引来不少网友关注,#北京办理健身卡拟设7天冷静期#的话题也迅速冲上了微博热搜。
许多网友表示自己办理了三年期健身卡,之去洗了几次澡,非常赞成健身卡设置“七天冷静期”;有的网友希望交了年费后,健身房不要再“跑路”;也有网友认为“冷静期”应该推行到其他预付卡上,还有部分网友担心健身体验过后无法退款的情况。
其实不只网友,有健身房教练认为设置七天冷静期也挺好。平时有许多会员有冲动消费的情况,心血来潮办理了健身卡,冷静过后又找到教练说不想锻炼了,想要退费。但办卡时口头和书面协议上都很清楚地说明了“健身卡不能转让,不能退款”。教练们被闹得没有办法,只能退给会员部分费用。

还有健身教练表示,敢推出“七天冷静期”的健身房基本都对自己有信心。一是服务和口碑较好,会员几乎都有稳定的私教;二是签协议时与消费者仔细清楚地说明退卡将收取部分手续费;最重要的是,来办卡的消费者大多真的带有锻炼的想法。七天的冷静期也可以筛选掉一批消费者,留下真正愿意消费的会员。

黑猫投诉:线下预付费消费纠纷升级

各类预付费卡退费难,已经成为很多消费者“难解的痛”。去年,受疫情影响,多地线下商户没扛住疫情考验倒闭或“跑路”,频频出现预付费消费纠纷。

预付式消费,是指用户在使用业务之前预先支付费用,成功使用业务之后再实际扣除的模式。经营者通过发行预付卡、预缴存等方式执行,油卡、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美业等领域普遍采用这种方式。而预付式消费因市场覆盖面广、进入门槛低、从业流动性大、资金监管难,近年来持续成为投诉热点。也就是许多网友所担心的,交了年费、办了卡后,健身房却“跑路”了。

图片来源:黑猫投诉平台截屏
据黑猫投诉平台数据显示,涉及油卡、健身、线下教育机构、美发等线下预付费消费的有效投诉全年有1.3万余单,投诉内容集中在办卡或预交费用后的退款问题。其中,健身房等体育健身类投诉达1300余单,大部分投诉都因为商家倒闭或“跑路”。

消协:不建议购买期限过长产品

如今健身房消费作为预付式消费中的一类,出现问题屡见不鲜。主要集中在承诺不兑现,办卡容易退卡难,发卡企业诱导消费者预存充值,未履行事先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又拒绝给消费者退钱或扣除消费者高额违约金。

此外,当经营场所发生关门、歇业、易主、变更经营场所时,债权债务不做妥善处理就自行终止服务,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更有部分商家涉嫌诈骗,以办卡优惠条件为诱饵诈骗钱财,一旦得手就卷款走人。

对此,消协部门给出了建议。尽量充分了解商家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同时要警惕商家的大额优惠宣传,尽量不购买期限过长的产品,在消费后尽量保留消费凭证。最后若发现商家存在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或举报。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预付式消费权益保障问题引发多位代表委员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润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鲍文波提出,预付卡消费案件,通常案值不大,但涉及人数众多。消费者面临维权困境,反映出预付卡备案监管制度缺失、消费维权成本高、征信体系不健全等深层原因。要消除法律盲点,不让预付卡再“裸奔”,以制度上的健全、法律上的完善,遏制预付卡消费领域乱象的发生。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马进建议加强市场准入,设置30%比例的企业备用金制度,将备用金放在企业账面上,设置政府和企业共同监管账号;建立预付费第三方支付平台监管模式,由平台根据教学进度、服务内容,按月、按课时划拨结款。应限制预付款的比例、时间和应用范围。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颖表示,2020年,天津法院共受理教育培训合同纠纷2203件,其中涉及预付费的案件为2032件,占92.24%。预付式消费中存在经营者不提供书面合同或提供的格式合同中对约定的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显失公平的状况,建议由行政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统一制定预付费模范合同并强制推广适用,对容易引发争议的优惠折扣的具体适用问题,安排专门章节(条款),以显著的方式标明。此外,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不良经营者纳入到本地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让“跑路者”无路可逃。

 

本文转载自北京商报(ID:BBT_JLHD),已获授权,版权归北京商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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